当地时间3月11日,瑞士日内瓦,中国人权研究会专家、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周露露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上发言,介绍中国保障残疾人权利情况。
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国情和8500万残疾人的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在中国的土壤上生长和发展的残疾人事业。伴随着国家发展新的进程,中国残疾人事业也取得历史性进展和显著成就。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残疾人工作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体现了中国式人权与国家发展的成绩。
一、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中国一直注重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保障,通过立法和政策制定来保障残疾人的权益与利益,逐渐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重要支撑、以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
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中,直接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条款有近30条,通过给予残疾人民事权益的平等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的补正和支助、民事权利的倾斜保护、社会责任的导入等方式,主导构建了中国残疾人民事权利保护的制度体系,以实现残疾人与其他群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中国成为该条约的第85个缔约方。
2024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和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在北京召开,多位代表和委员就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社会保障、无障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提案。
二、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实践和成就
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工作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残疾人教育保障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教育机会和发展空间。
2020年7月7日,湖北宜昌葛洲坝中学高考考点,安保人员护送一位残疾考生走入高考考场。视觉中国/供图
中国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权,颁布并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家规划,制定实施三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融合教育,着力办好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2021年,《“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以适宜融合为目标,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先入学。各地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的“一人一案”、资源教室建设、师资建设等方面也有了自己的探索和创新实践。
《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残疾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需要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的,可以提出申请。教育考试机构、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提供。《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通过申请合理便利措施参加普通高考。目前,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教师资格考试等都相继为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供了合理便利。上述政策法规保障了考试公平和残疾学生平等接受有质量的教育的权利,残疾学生被高等院校录取人数逐年增加。
2022年11月,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评价体系,推动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这是对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首次作出整体部署和制度安排,是进一步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残疾人就业权保障的实践及成就
从政策颁布到实际推行,中国在残疾人就业权保障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就,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保障。
中国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颁布《残疾人就业条例》,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家规划和远景目标纲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拓展就业渠道、完善服务体系,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残疾人可以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实现集中就业,目前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有盲人按摩机构、职业康复工厂、集中就业基地等。近几年,各地开始了残疾人就业新业态的探索,电话客服、数据标注员、无障碍出行服务工程师等新职业开始成为残疾人就业的新选择。
山东省泰安市夏张镇于家官庄村,乡村“如康家园”为残疾村民提供了分装就业岗位。视觉中国/供图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十四五”时期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目标作出部署。多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十四五”时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内容和政策措施提出要求,支持残疾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中国残联与教育部共同启动2022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系列活动。随后,各地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开展“一人一策”高校残疾学生就业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金融助残服务的通知》,部署开展金融助残服务。2023年,中国残联会同八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大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力度的通知》,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帮扶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和就业创业,以实现增收。
2021年中组部等五部门共同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首个具有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2020年,“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被列入“职业指导员”职业下增设工种。2021年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扩大就业辅导员队伍。
四、残疾人医疗和康复保障的实践及成就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支持。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在残疾人医疗和康复保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好的生活保障和服务。
2021年11月5日,安徽肥东,笑童颜残疾人康复中心的老师在为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视觉中国/供图
中国高度重视残疾人健康权利保障,颁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实施两期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大力推进康复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从2016年开始,中国连续实施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强化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大力推进0—6岁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的能力和效果。202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部署。
截至2021年,全国范围内已设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受理单位3200余家,选定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8000余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体系、工作体系、服务网络全面建立,有效运行。
现行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针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明确了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内容。《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从组织管理、服务体系、服务内容、评价指标四个方面对各地规范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出要求。国家已经将运动疗法、康复综合评定等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按照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适当增加医疗康复项目。
五、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实践及成就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近年来,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取得了显著成就。
2012年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是中国第一部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项法规。2023年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
自1990年以来,全国共发布与无障碍相关的法律14部、行政法规5部。自1989年《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颁布实施以来,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涉及道路交通、公共建筑、民航、铁路、银行、互联网、移动通信、旅游、养老服务、特殊教育、包装等行业和领域,共110多项,其中国家标准50多项。
《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加强乡村无障碍设施建设。《“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纳入“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强调“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
2022年5月,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需求和使用习惯,提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
2016—2020年,全国对65万户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2021—2022年,全国共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9.4万户。“十四五”期间,将补贴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六、残疾人社会保障权利的实践及成就
在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建立的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机整体,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2023年5月16日,江西南昌,残疾人士正在学习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赣绣”技艺。中新社记者 刘力鑫/摄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我国《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权利作出具体规定,残疾人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2021年,民政部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2022年,民政部等四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2022年,全国有1052.9万残疾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此外,我国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人赡养、抚养、扶养的残疾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2021年颁布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2021年,《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提出,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截至2022年底,全国有2761.7万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岁以下参保的残疾人中,有692.3万重度残疾人和285.5万非重度残疾人得到参保缴费资助。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七、残疾人生活保障的实践及成就
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2015年5月,中国残联正式开通运行12385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这是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生活帮助等服务的统一的社会公益性电话,由中国残联和省、市三级残联分级建设呼叫中心(坐席),实现残疾人服务“一号通”。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每年有近20个节日与残疾人健康、权益保护和社会倡导相关。在这些节日里,全国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倡导、活动、服务,加深人们对残疾和残疾人的认识,促进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补贴政策和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全国近20个省(区、市)已经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生活用水、电、气、暖等基本生活支出给予优惠和补贴。
2022年,全国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各级各类机构达8906个,其中寄宿制服务机构1763个、日间照料服务机构4135个、综合性服务机构1362个。全国15.5万残疾人通过寄宿制和日间照料服务机构接受托养服务。部分地区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2022年,全国共有47.2万残疾人接受居家服务。
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截至2021年底,中国通过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解决了71万残疾人的住房问题。
为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提供便利措施,中国逐步放宽对残疾人申请驾照的限制,目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肢体障碍人员均可申请相应驾照。2022年,为全国26.3万残疾人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优惠搭乘公共汽车、电车、城市轨道交通等。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是“十三五”“十四五”时期确定的残疾人文化重点项目,即帮助贫困和重度残疾人每年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带领重度残疾人走出家庭,参观、游览、聚会、交流,度过充实而有意义的文艺时光。2022年,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惠及全国5万多名农村、重度残疾人。
中国残疾人权利保障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坚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坚持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
按照中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将得到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将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质量;将加快康复辅助器具、康复教育、托养照护、生活服务、无障碍、文化休闲等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将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服务在助残中的普惠应用。
(作者:周露露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赵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