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深入推进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新闻发布》实务版2024年第2期作者:董战峰 毕粉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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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3年11月30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中国角开幕式暨“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实践”边会在迪拜举行。图为与会嘉宾合影。中新社记者 韩海丹/摄

  气候变化既是全球现实危机又是长期挑战,是当前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也是人类实现2030年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面临的最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识和大国竞争的焦点。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3年全球风险报告》梳理了全球十大风险,其中多项风险与气候变化相关,应对气候变化居于全球环境治理的突出优先位置。

  2023年12月,在阿联酋迪拜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上,全球盘点成为最大的关注焦点,未来全球气候治理与绿色低碳发展依然任重道远。2024年1月,第54届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将能源气候战略合作设置为一项重要议题,探讨气候、自然和能源的长期战略。为有效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全球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迎接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

  全球气候正在显著变暖,面对不断加剧的气候风险,相比《巴黎协定》规定的长期减排目标,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依然面临严峻挑战,这对加快构建完善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显得尤为迫切。

  全球碳排放量快速反弹创新高。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22年二氧化碳排放》报告,2022年全球与能源有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了0.9%,创下超368亿吨的新高,煤炭、石油是重要的排放源。国际气候科学机构“全球碳项目”(GCP)发布的《2023年全球碳预算》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碳排放大约较2022年增长1.1%,再创新高。在这种碳减排压力下,采取更加积极的气候行动、加强国际合作,以实现全球减排目标变得尤为重要。

  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差距显著。全球碳排放快速反弹的现实,距离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2℃或1.5℃目标仍存在很大差距。2023年11月20日,联合国环境署(UNEP)发布《2023年排放差距报告:打破纪录——气温创下新高,世界未能到达减排目标》,指出当前各国在《巴黎协定》下所作的承诺让全世界走上在本世纪内较工业化前水平升温2.5—2.9℃的轨道,2021—2022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了1.2%,创下57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新纪录,2022年G20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也增加了1.2%。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明确,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已经导致全球气温升高约1.1℃,温室气体的持续排放将导致全球气温未来进一步升高,全球气候变暖的最佳估计值会在2021—2040年内达到1.5℃,全球气温进一步升高会导致危害多发、并发,人类本身、自然系统、生物多样性都将面临额外的严重风险,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正在日益提升。

  碳中和成为不可逆转的全球发展大趋势。截至2023年8月,全球已有151个国家、157个地区、260个城市以及1007家企业提出碳中和目标,全球88%的排放、92%的GDP(PPP)以及89%的人口被净零排放目标所覆盖。但是,现有技术体系与碳中和愿景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90%的国家将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年份设定为2050年及以后,仅有12个国家承诺在2050年以前实现碳中和。全球需要共同合作构建连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技术研发机构和应用市场的治理体系与创新模式,促进关键技术突破和先进技术示范。


当地时间2023年12月2日,迪拜世博城,联合国气候变化迪拜大会(COP28)“中国角”的大熊猫玩偶吸引与会者合影。中新社记者 韩海丹/摄

  全球气候变化合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为构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构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最大程度上形成全球气候治理的共识与合力,对于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影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地球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护人类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全球公平和合作都具有重要意义。过去3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搭建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渠道,树立了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根据各自能力提出的自主减排目标原则,确立了以“国家自主贡献”各尽所能为核心、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有力支持的治理模式,为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奠定了行动指南和合作基石。COP26启动了“格拉斯哥—沙姆沙伊赫全球适应目标两年工作计划”,COP27建立了损失与损害专项基金,COP28推动完成《巴黎协定》下的首次全球盘点,巩固了全球不可逆转的绿色低碳转型的趋势,对未来几十年的全球气候政策产生深远影响,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在这些来之不易的合作成果推动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世界发展的潮流和方向,大幅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低碳技术的快速发展。

  推动共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国在行动

  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参与经历了适应、贡献和引领的过程,在近几十年的参与过程中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同时也受益于气候变化合作,与国际社会形成了良好互动。

  中国以实际行动积极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贡献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把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的“1+N”政策体系。十年来,中国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6.4%,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6.2%的经济增长,相当于少用1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近30亿吨。2022年,中国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超过51%,相当于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3.33亿吨,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到2023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3.22亿千瓦,约占总装机的48.8%,历史性地超过煤电。新能源保持较快增长,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不断扩大,风电光伏逐步成为新增装机和新增发电量的主体,截至2022年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突破了7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处于世界第一。中国为全球提供了50%的风电设备、80%的光伏组件,有效推动全球光伏、风电成本和锂电池价格的快速、大幅度下降,显著降低了各国实现各自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成本,为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突出贡献。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已经连续9年领跑全球,光伏、风电等关键零部件占到全球市场的七成,有效支撑了全球其他国家的绿色低碳转型进程。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积极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建成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连续30多年实现“双增长”,是同期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新增森林蓄积量已提前完成2030年目标。

  制定中长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战略。2021年10月,中国正式提交《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和《中国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这是中国履行《巴黎协定》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中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决心和努力。提出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的新目标新举措,制定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提出中国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的基本方针、战略愿景、战略重点及政策导向,这些都是以实际行动践行全球气候治理责任,积极主动为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不断作出新贡献。

  推进和实施适应气候变化重大战略。编制完成《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明确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强化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等的重点任务。积极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强化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和实施适应气候变化重大战略,努力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和水平。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针对城市地区,制定《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等文件。强化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开展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推进全球气候变化应对。


2023年9月20日,上海市黄浦区,聚焦地球气候等环保问题、倡导绿色低碳理念的“可持续艺术展”吸引了不少参观者。中新社发 王冈/摄

  中国在共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发挥了建设性引领作用。中国认真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以更加积极姿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议程和国际规则制定。积极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继续落实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项目(面向发展中国家建设10个低碳示范区、实施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提供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通过建设低碳示范区,援助气象卫星、光伏发电系统和照明设备、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清洁炉灶等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物资,帮助有关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2021年发布《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2022年成立了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截至2023年9月,已累计安排超过12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与40多个国家签署了48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文件,累计合作建设4个低碳示范区,开展75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快“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绿色转型,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建设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关键在于公平合理、合作共赢

  深入推进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强化国际合作、发挥全球碳市场和大国引擎作用、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转让、强化气候融资机制、制定和强化气候相关法规标准等,通过全球合作推动实现气候治理体系的更加健全和有效。

  强化全球气候治理合作机制。加强和拓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的国际合作机制,包括国家间的气候谈判、技术交流、信息共享、融资机制等,推动各国以更具体、切实可行的方式实施《巴黎协定》的承诺。突出气候议题在国际议程中的核心地位,捍卫联合国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权威地位,发挥各种双、多边合作机制的补充作用,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确保各国在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其影响方面承担公平和适当的责任。

  积极发挥全球碳市场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作用。全球碳市场是推动减排、促进绿色经济、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有效工具和机制,对于深入推进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建立跨境的碳排放交易机制,促进碳配额的合理配置,更好地实现碳减排目标。全球碳交易体系发展离不开中国碳市场的健康发展,要推进中国碳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融合,通过碳市场与世界各国建立气候合作交流平台,以碳减排信用体系为纽带,加强技术、方法、产业、金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在国际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共同努力和协作,规避不合理的碳关税壁垒,推进全球碳减排目标的实现,为全球气候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充分发挥中美欧气候合作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引擎作用。中美欧的碳排放量之和超过了全球总排放量的40%,这凸显了大国在构建全球气候治理合作体系中的关键作用,大国在减排方面的努力对于提振全球减排信心、确保全球实现碳中和目标至关重要。中美欧作为经济体量大、科技水平高的地区,有责任并能够引领全球向更为可持续、低碳的未来迈进,通过在创新技术、可再生能源、能效提升等方面的合作来共同推动碳减排。其气候行动和政策也对其他国家产生示范效应,鼓励更多的国家加入全球碳减排努力中。

  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转让。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可以通过提供资金支持、研发奖励和税收激励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投资,推动新技术的涌现和发展,并促进这些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和分享。国际社会加强在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开发和部署方面的国际合作,建立全球性的绿色低碳技术合作平台,促进各国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协作,加速技术的传播和推广,加速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制定统一的国际标准和认证体系,确保绿色低碳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互通性,提高技术的可信度和可持续性。

  加强气候融资机制的创新与发展。通过国际金融机构、绿色债券和其他金融工具的渠道,各国要增加向国际气候基金和其他气候融资机构提供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项目,提高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融资支持,提升这些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强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在气候融资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其对发展中国家气候项目的融资支持,包括投资于可再生能源、气候适应和减缓项目等。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需要各国携手合作、共同应对。中国将一如既往积极承担大国责任,同世界各国一道,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努力推动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研究”成果。)

  (作者:董战峰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政策所所长、研究员;毕粉粉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政策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陶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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